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0-12-16
一、管理办法
1.实行严禁有偿补课管理制。在全校实施严禁有偿补课网格化管理,层层落实责任,逐级签订《寿光明德学校教师师德承诺书》,即校长与分管校长签订、分管校长与部门主任签订、部门主任与部门教师签订,全体干部和教师充分承担起应有的管理和监督职责。
2.实施有偿补课多渠道举报制。学校教职工、家长、学生等如发现学校教师有参与有偿补课,应保留证据进行举报,将详细情况电话或短信举报至学校主要负责人或校长处,或者反馈至学校邮箱 shrsmjk@163.com ,sgxdmd@wf.shandong.cn,学校微信公众号SGXDSYXX。
二、责任追究
1.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实的情况。凡是违反上级以及学校严禁有偿补课规定的,一经查实绝不姑息,顶格处理,予以解聘和辞退。同时,给予该教师当年度师德考核(两次)和年度考核定为“不合格”(不称职),并扣除本人全年工资;给予该教师所在学部分管校长和部门负责人相应处分,即当年度师德考核(两次)和年度考核均不能为优秀,取消当年内各类评优资格,所在部门师德优秀率本年度降为0%。除对查实教师按以上政策执行外,其他处分及相关人员责任由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。
2. 涉及有偿补课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况。如因涉及有偿补课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,比如:向社会培训机构介绍或推荐学生;向培训机构泄露和提供家长和学生的信息;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;组织、推荐、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;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等,按规定给予该教师取消本人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,并且当年度师德考核(两次)和年度考核定为“不合格”(不称职),凡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,只要被上级通报,一律就地免职,永不聘任,给予该教师所在部门师德优秀率由85%降至30%处分。
3.坚决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氛围。全体教职工应与 “别有用心报复”“虚假举报”等不良风气作斗争。在具体工作中,学校会本着负责任的态度,审慎对待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,不偏袒任何教师和任何违规行为,更不允许诽谤、造谣中伤、乱发虚假消息、乱打举报电话等行为。学校将与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加强联系,对不负责任、诽谤、虚假的举报请公安机关立案调查。同时,学校将给予该恶意举报人当年师德考核、年度考核不合格(不称职)和三年内不得晋级评优处分,并建议教育局给予恶意举报教师调离我校教师岗位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