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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光现代明德学校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

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2-07-19


学校安全信息上报范围

1.学生之间、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、家长等校外人员与师生员工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等;

2.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等事件;

3.涉师生拥挤踩踏、溺水、交通事故等;

4.校园欺凌暴力事件,发生治安、刑事案件等;

5.“校闹”等校外人员干扰我校师生员工,扰乱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事件等;

6.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群体性事件校舍安全事件等

7.其它凡我校师生员工发生的一切重大安全事件,包括校内及校外。

二、学校安全信息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

1.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,采用逐级汇报制度

1事件第一发现人首遇人员第一时间年级处室负责人、分管校长、值班校长等上报

2)分管校长、值班校长第一时间学校负责人汇报

3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汇报,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。

说明:紧急情况,首遇人员可直接向学校负责人汇报。

2.信息报告注意事项。

1)所有报告不得隐瞒、谎报、少报或者拖延不报。

2)要坚持“边处置边报告、边核实边报告”的原则,突发事件发生后务必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。

3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,发生在我校的突发事件信息,必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之后,向教体局及当地政府上报,经各级党委、政府研究决定后再决定是否向社会发布、怎样发布。任何教职员工不得自行通过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等手段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任何信息。

、提高认识与责任追究

1.提高认识。全校各年级处室干部、教职员工都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涉校安全信息报送工作,特别是在当前自媒体盛行的情况下,更应该将其作为保障我校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抓严、抓实、抓到位。

2.责任追究。

1)凡被教体局或当地政府等上级部门通报的,而未上报学校负责人的,按规定追究相关首遇人员、班主任、年级处室负责人及分管校长的责任。

2)对迟报、漏报或贻误最佳应对处置时机,导致严重负面影响的,按规定追究相关首遇人员、班主任、年级处室负责人及分管校长的责任。

3)责任追究方式包括与评先树优挂钩,与绩效考核挂钩等,引起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,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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