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光现代明德学校教师师德禁令
德为师之魂,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,最深远的教育。弘扬师德正能量,是我们每一位现代东校教师的目标和追求。为贯彻落实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健全我校教师管理机制,特制定以下禁令。
一、具体内容:
1.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2.对学生不得有讥讽、挖苦、侮辱等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或者歧视行为。
3.严禁有偿家教或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外出代课。
4.严禁酒后上课、课堂上吸烟、打电话或玩手机。
5.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、礼金等财物。
6.严禁向学生乱收费、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。
7.严禁虐待、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。
8.严禁传播违背法律法规、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。
9.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或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。
10.其它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二、相应处分
教育部要求:对以上禁止的行为,单位要态度坚决,一查到底,依法依规严肃惩处,绝不姑息,一经查实,要撤消其所获荣誉称号,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,解除教师职务,清除出教师队伍,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。
如果违反以上禁令,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校会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,分别给予警告、记过、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。